川高企认〔2016〕1号
各有关单位:
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、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362号)有关规定,经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复核认定,2家企业违反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二款:“有偷、骗税等行为的”和第四款:“有环境等违法、违规行为,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”规定,决定撤销2家企业在下列时间段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,5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。撤销名单如下:
1.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
(证书编号:GR201351000040)
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-2016年12月20日
2.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
(证书编号:GR201451000815)
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-2017年10月31日
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
2016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