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
根据《大邑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大邑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2014-2015奖励年度大邑县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奖励的条件及要求
按照《大邑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大邑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中的具体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科学技术进步奖
1、大邑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;
2、科技成果评价证明(如鉴定证书、评审验收证书、专利授权证书、行业准入证明等);企事业单位自行研发的应用技术成果,凡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,经生产应用证明技术成熟并创造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,如没有上述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;
3、应用证明;
4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(如查新报告、研制报告等);
5、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1套。
以上材料准备妥当后,于5月3日-5月31日通过大邑县科技项目申报系统(http://120.27.32.95/egrantweb)进行申报。
(二)专利奖
1、大邑县专利奖申报书;
2、专利公告文件(包括专利证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摘要、说明书及附图);
3、该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;
4、专利权人身份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);
5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准入证明等。
以上材料准备妥当后,于5月3日-5月31日通过大邑县科技项目申报系统(http://120.27.32.95/egrantweb)进行申报。
三、其它事宜
(一)对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一律不得推荐。
(二)关于县科技进步奖、专利奖的有关事宜可分别向县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、知识产权科咨询。
联系电话:88215236
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联系人:尹卫东13708234660
知识产权科联系人:陈华13551074950
附件:1、大邑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(2014-2015奖励年度);
2、大邑县专利奖申报书(2014-2015奖励年度).
大邑县科学技术局
2016年3月10日
附件1大邑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(2014-2015奖励年度).doc
附件2大邑县专利奖申报书(2014-2015奖励年度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