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区各有关企业:
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推动企业快速成长,现对有偿使用中介服务的区内科技型企业给予使用费用补贴。现将使用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。
2、申报企业有偿使用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经评审入驻到“双创”服务中心服务机构库的单位,且服务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起(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)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依据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取得“科技创新服务券”,科技创新服务券须通过认证盖章。
2、申报企业填写《成都高新区中介服务机构使用补贴申请表》并按申请表要求附相关附件。
3、纸质申报资料一式叁份,每页加盖企业公章(含各附件),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指定地址,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三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1、申报截止时间:常年申报
2、联系方式:
受理部门: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公共平台处
受理地址: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1号楼平台服务大厅13号窗口—“科技创新券”
联系电话::028-88610066-613
邮箱: leizheng1013@163.com
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
2016年10月25日